湖南湘江基金小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湘江基金小镇停车场品质提升项目招标采购
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湖南湘江基金小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湘江基金小镇停车场品质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湘江基金小镇停车场品质提升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TFCG20200504
采购项目预算:2740687.4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2740687.4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 |
品目分类代码 |
品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
/ |
/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项 |
2740687.4元 |
2740687.4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参照):(□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参照)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本单位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Z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