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基金小镇二期商铺招商中选公告
湘江基金小镇二期商铺招商中选公告
(2026年3月第一批次)
我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9:00-3月23日17:30公告开展了湘江基金小镇二期项目商铺招商工作,经对申请单位相关资质、材料评审确定,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选情况
二、公示期限
2026年3月25日9:00至2026年3月27日17:30(3个工作日)
三、相关说明
1、公示期内对以上中标候选人(含需要第二轮磋商的候选人)若无异议,请中标人至我司洽谈相关合同事项,中标结果不再另行公示。各申请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公示期限内联系我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对业态与位置冲突、须进行第二轮磋商的报名者,招商单位拟定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湘江基金小镇一期13栋3层313会议室,举行第二轮现场磋商,评选规则详见附件(湘江基金小镇二期项目商铺招商第二阶段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
四、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湘江基金镇13栋3层
招商联系方式:0731-89720147
监督举报: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0731-89772130
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湘江基金小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湘江基金小镇二期项目商铺招商
第二阶段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
对于任一标的铺面,若在集中公告期(或常态化招商阶段的公示期)内有两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同时报名,或便利店、水果店等存在竞争关系且不适合在本项目内重复开设门店的业态,招商单位将另行组织第二阶段的现场评审,意向方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现场密封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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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江基金小镇二期项目商铺招商 | |
| (第二阶段)报名登记表 | |
| 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 |
|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 | |
| 意向铺位编号及租金报价 | , 元/㎡·月(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不得低于该铺位2026年3月31日前的5年期优惠后租金,如有多个铺位请分别报价) |
| 意向经营业态 | |
| 对外展示的店铺或品牌名称 | |
| 品牌简介 | 品牌在全国/本区域的门店数量、会员数量,特色模式、行业地位和知名度等介绍 |
| (可另附页或提供资料) | |
| 经营经验简介 | 经营主体在同类业态的相关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品牌授权、门店照片、业绩合同等),须体现与报名意向方的关联 |
| (可另附页或提供资料) | |
| 经营方案或装修设计方案 | 提供在基金小镇二期展业的经营方案,或者装修设计方案,格式自拟 |
| (可另附页或提供资料) | |
|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字): | |
|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 |
| 日期: | |
评委由招商单位招商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纪检部门监督,现场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承租方,评审总分值为100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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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规则 |
| 租金报价 | 40 | 评分说明:根据意向方填报的月租金单价(元/㎡·月,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报价不得低于该铺面5年期合同期限的优惠后租金,中标后按此报价签订合同。 |
| 计分标准:以所有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为基准,得满分40分;其余意向方得分=(意向方报价/最高报价)×4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
| 经营业态匹配度 | 30 | 评分说明:由评委根据意向方拟经营业态与湘江基金小镇金融产业园区定位的契合程度打分,包括是否属于推荐业态,是否有利于完善园区商业配套、提升整体品质,以及与现有或潜在商户的互补性等。 |
| 计分标准:①25~30分:业态高度契合,属于《铺面信息一览表》推荐业态(如展厅、金融机构营业厅、品牌咖啡/茶饮、精品便利店等),能显著提升园区商业氛围和形象。 | ||
| ②15~24分:业态较为契合,属于推荐业态或与之相近的业态(如特色餐饮、文创书吧等),对园区配套有较好补充,无明显冲突。 | ||
| ③5~14分:业态基本符合要求,但属于非推荐业态,与园区定位有一定关联(如普通零售、服务类),且不影响整体商业环境。 | ||
| ④0~4分:业态不符合园区定位,可能产生负面环境影响或与园区金融主题严重偏离(如重油烟餐饮、娱乐场所等)。 | ||
| 品牌实力与经营能力 | 30 | 评分说明:由评委根据意向方的品牌知名度、经营经验、经营方案(或装修设计 )进行打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品牌授权、门店照片、业绩合同等)。 |
| 计分标准:①品牌知名度:如全国连锁、知名企业、区域龙头)计10分,区域连锁或本地知名计7分,品牌知名度一般计4分,无品牌、新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计1分。 | ||
| ②经营经验:5年以上同类业态经验计10分,3年以上同类业态经验计7分,1~2年同类业态经验计4分,同类业态经验低于1年计1分。证明材料须与报名的意向方存在关联。 | ||
| ③经营方案或装修设计方案:经营方案详实可行或装修设计品质优秀计10分;经营方案较为完善或装修设计品质较高计7分;经营方案基本可行或装修设计品质普通计4分,经营方案简单或装修设计品质较差计1分。 |
补充说明:
1、招商单位将提前通知所有参与竞争的意向方评审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资料应以档案袋密封提交,评委现场拆封。现场评审可由意向方进行简要陈述(不超过10分钟),并回答评审组提问。
2、鼓励打包租赁,若一个意向方同时报名多个铺位(经营一种或多种业态),相关报价与证明资料可拆分提供,评分时每一项取较高值。
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则按租金报价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按业态匹配度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由评审组现场投票决定。
4、意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参与资格。
5、本细则适用于集中公告期内及常态化招商阶段所有需通过第二阶段综合评分确定承租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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