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赋能产业发展,2023年5月,湖南湘江新区正式发布了产业基金规划,计划5年出资200亿元,构建起“人才支持基金+科创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上市企业投资并购基金+重大项目专项基金”五位一体、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发展基金体系,并印发了“1(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6(5类基金实施细则与返投认定细则)+1(尽职免责办法)”管理文件,旨在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支持湘江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特别地,湘江新区单独出台“人才支持基金”和“科创引导基金”两支早期项目引导基金,率先做好耐心资本示范,支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引导本地新兴产业培育和孵化,积极发展新区优质生产力。
该两支引导基金除可招募基金管理人参与设立子基金投资人才及科创项目外,同时开启了引导基金项目直投模式,助力人才与科创项目在湘江新区加速落地发展。
目前人才支持基金和科创引导基金直投项目开启招募,欢迎国内外优质项目参与。现将项目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人才支持基金概况及项目遴选标准
人才支持基金规模20亿元,旨在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帮助企业从“0-1”生根发芽,其中50%资金用于直接投资,通过与创始团队或其他投资主体(以下统称联合投资方)在新区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开展直接投资,原则上应全部投资尚未在新区设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人才支持基金可约定通过联合投资方回购出资额的方式退出,让渡股份增值的收益,为项目发展保驾护航。(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湖南湘江新区人才支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上述高层次人才,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各省、各省会城市或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二)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各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 以上奖项的获得者;
(三)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不少于 一项高价值发明专利。高价值发明专利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
2.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
3.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
4.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四)在所处行业领域有突出贡献;
(五)45周岁以下拥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科研人才,且实际在新设企业全职工作。
人才支持基金投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应不低于20%。
3.上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符合下述情形之一:
(一)国家、各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二)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获奖项目,或各省科技进步奖一等 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项目;
(三)获得过不低于500万元财政性资金扶持的研发项目。
4.人才支持基金投资单个项目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
二、 科创引导基金概况及遴选标准
1.科创引导基金规模30亿元,旨在投早、投小、投科技,助力企业从“1-2”孵化成长,其中用于直投的资金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30%,原则上应全部投资新区范围内存量或新引进的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创业企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湖南湘江新区科创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科创引导基金原则上只采取联合投资的方式开展直接投资。科创引导基金的投资额占比一般不超过本轮投资总额的 30%,最高不超过联合投资方的投资额。
3.科创引导基金投资单个企业的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 1000万元,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欢迎符合条件的项目,将项目商业计划书及符合上述条件的佐证文件邮件发送至gcii@xjsci.com。
湘江新区产业基金受托管理人: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97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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